用考核实效提升基层治理水平
来源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时间:2024-12-20
前不久,中共中央组织部召开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工作座谈会,进一步对“考什么”“怎么考”“怎么用”提出了具体要求。考核是促进工作落实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手段,时下正值年终总结,更应该自觉用好考核这一“指挥棒”。
考核运用得当,能够提升基层治理的有效性,掌握工作落实的情况,发现存在的问题,为下一步制定整改措施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。应该说,大多时候考核这一“指挥棒”的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。但也存在考核过频过繁等问题,增加基层负担,还有的考核重形式、轻内容,把“卷面成绩”当成重要甚至唯一依据。
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》要求,“严格控制面向基层的督查、检查、考核总量,提高调研质量,下大气力解决过频过繁问题”。这为我们正确用好考核这一“指挥棒”提供了重要遵循。落实这一要求,就必须认识到,考核的目的在于提升基层治理的实际成效,促进工作落实。因此,要科学设置考核指标,突出重点,避免内容繁琐;要减少考核的数量和频率,能合则合,避免政出多门;要注重用好公共数据,防止叠加考核、重复要材料。只有这样,才能防止基层干部把考核当作负担,从而达到考核的实效。
用好考核这一“指挥棒”,其实质在于发挥好引领和导向作用,通过考核,把基层工作的“路”引好,更好提升为群众办实事、办好事的质效。考核中,要紧盯年度确定的为群众办实事、办好事的指标落实没有,实际效果如何、群众反映怎样;要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是否放在心头、摆在案头、抓在手头,具体办理效果如何;要紧盯影响改革发展的难点是否突破、堵点卡点是否打通,等等。归根结底,要看是否从群众切身需要来考量好事实事。
在考核中,要全面辩证地评定好事实事。既要着眼物质方面,又要着眼精神方面;既要着眼大多数人群,又要着眼特殊人群;既要着眼眼前的事,又要着眼事关长远的事。最后这一点,在考核中容易被忽略,应该引起高度关注。在考核中把握好这一点,有利于基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,防止“政绩冲动症”,既注重做显功,又注重做潜功,真正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的心坎上。
在对基层的考核中,上级领导和机关还应以基层为镜,从中映照出自身抓基层和工作落实的水平。要从基层对上级指示的落实中,看工作决策和部署是否科学;从基层存在的问题中,看自身是否存在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的问题;从基层的呼声中,看机关如何改进工作指导和工作方法。只有上下一起用好考核这一“指挥棒”,才能共同受益、共同提高,形成“干好有用的事,少做无用功”的共识,让考核真正成为激励担当作为、促进工作落实的强劲动力。(向贤彪)